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4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呈报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0〕48号)、《关于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要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规范的印制表格,必须本人填写、签字。
填写要求:(1)首页封面上单位栏必须写单位全称,所写单位必须与“审查及呈报意见”里“单位意见”一栏所盖得公章完全一致。
(2)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不填写个人承诺语的材料一律不受理)。
(3)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必须有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单位盖章。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A4纸型,原件)。
填写要求:(1)“工作单位”栏所写单位必须与“单位审核意见”一栏所盖得公章完全一致,与《评审表》封面单位栏所写完全一致。
(2)所在单位须在《评审简表》的单位审核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必须有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单位盖章。
3、《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论文、著作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资历、能力、水平的材料原件。
5、申报工程师的人员需提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申报初级职称不需要)。
6、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申报初级职称不需要)。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8、“六公开监督卡”1份。
9、破格评审的,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注明破格条件,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上报。
上述材料要求填写认真、工整,内容翔实,印章、签字齐全。
三、时间安排
按照工作部署,接收材料时间为:11月18日至11月22日。
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41号二楼东首
联系电话:0531—86938870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