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05号)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组织开展了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经自愿申报、层层推荐、现场评估、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定中节能尚德石嘴山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华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添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川市第五污水处理厂)、盐池县白春兰沙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鑫盛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为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至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来电、来函、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0951-5160725 邮编:750011
地址: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宣教中心
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