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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广西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2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70号)和科技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14〕10号),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程,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协作,自治区科技厅、党委宣传部、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成立广西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我区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加强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监督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协调基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联席会议工作计划和工作分工,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协调制定推进基地建设的综合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措施。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科技厅、党委宣传部、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参加。联席会议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同志担任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作为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研究起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一)召开时间及出席人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召集人负责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联络员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根据联席会议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联络员会议具体研究协调推进有关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重点工作,研究年度重点工作建议和基地建设有关问题,对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内容进行预备性研究协商。

  (二)会议准备

  参会单位要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议题发起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讨论的议题、所涉及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时间等建议,并提交议题相关材料。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联席会议组织工作。经协商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议题、议程、会议时间后并向参会成员单位印发会议通知、议题材料(议题发起成员单位配合)。

  已议定事项的责任单位做好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责任部门在联席会议上简要通报落实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向各成员单位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三)议定事项落实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会签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经专题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建立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主动研究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相关工作,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附件:广西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8月26日

相关下载:
桂科高字〔2014〕100号 关于建立广西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doc
附件:广西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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