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2〕183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3年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依据和增选名额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工程院章程》、《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2013年增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学部和名额分别是:
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10名、化学部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2名、地学部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7名、技术科学部11名。由各省市自治区推荐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各学部增选名额。
中国工程院增选院士总名额不超过60名,由各省市自治区提名候选人的名额为各学部不超过3名(中国工程院现设9个学部: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农业学部,医药卫生学部,工程管理学部)。
二、增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条件
1、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凡在2007年、2009年、2011年已被推荐和提名为两院的院士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3年停止1次被推荐为两院院士候选人资格。
3、被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4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194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4、中国工程院实行院士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单位、全国性学会中的一种渠道进行提名,并在提名书中签字确认,不得接受重复提名,否则将作为无效候选人处理。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可通过院士推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两种途径,不受理个人申请,学部不鼓励同一候选人被多渠道推荐。安徽省人民政府负责对省属范围内单位(不含中直单位)的候选人进行推荐提名。
三、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需填写和准备《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其中:《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请下载中国科学院学部与院士网页(网址为www.casad.cas.cn)公告栏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与使用说明”模板填写;《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请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供复印件以及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推荐书》由推荐单位填写,《附件材料》可由材料提供者填写。请材料提供者提供《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出具《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的《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各报送15份,《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各1套。
2、各单位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要做到公开透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要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提名候选人时,必须按规定和不涉密的要求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单位应出具非涉密证明),《提名书》必须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可从工程院网站下载,网址www.cae.cn)形成。《提名书》要有被提名人签名和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提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后,报送15份(A4纸),并提供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
3、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1日前将各种表格及材料报送省科技厅人事处(地址:合肥市巢湖路287号,联系人:王孟忠、刘涛 电话:0551-2652302 Email: wmz@ahinfo.gov.cn)。
安徽省科技厅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