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科创局: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能力,推动“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持续开展,按照“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框架的要求,科技部火炬中心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的聘任工作,现将《科技火炬中心关于推荐2015年度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的通知》(链接:http://www.ctp.gov.cn/kjb/tzgg/201509/2c614b99810c42529ac4c82dd868e32a.shtml)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本地区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自身情况推荐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导师条件
(一)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创业经验丰富,充满热情、乐于奉献,愿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成功经验反哺社会。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能满足孵化器、入孵企业对创业导师的需求;
(二)导师来源于成功的创业企业家;投资、金融专家;管理咨询专家;大学、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
(三)已被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为创业导师,并从事创业辅导工作两年以上。
二、组织推荐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由省内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火炬中心备案的众创空间自愿推荐,每家限推荐1-2人,请各申报单位于12月2日17:30前将《“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协调处(电子版请发送至下方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后邮寄至下方地址)。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协调办 黄源、亢婷婷 电话:027-87135795、87135797
电子邮箱:huangy@vip.qq.com
375041660@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602、603室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