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高等学校: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和中国工程院 《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内蒙古科技厅具体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基本条件
1.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2.各推荐单位要特别注意推荐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被推荐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4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凡2007、2009和2011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有效候选人,2013年停止1次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基本条件
1.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
2.被提名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为194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凡2007、2009、2011年已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合计连续3次的,2013年必须停止1次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二、推荐或提名候选人材料
(一)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推荐院士候选人需填写和准备《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其中:《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请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电子文件从学部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asad.cas.cn,使用方法及要求详见《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请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供纸质件和对应的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推荐书》必须由推荐部门填写,《附件材料》可由材料提供者填写,并由材料提供者提供《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出具《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
2.所附材料清单
(1)打印签名的《推荐书》纸质件两份;
(2)《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一套;
(3)《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一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一份;
(5)打印签名的《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一份;
(6)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U盘一律不退)。
3.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
(二)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的全部内容必须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
2.需提供候选人《提名书》原件一式5份,并附光盘(不接收U盘和移动硬盘提供的电子文本资料)。《提名书》按附件的样式印制(A4纸),字迹清晰。
3.提供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以上材料如超过规定数量,工作人员将不予接收。所报材料如需退还,请注明。
4.《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三、其他有关事项
被推荐或提名候选人的材料,特别是主要成就、贡献、学风道德的介绍和评价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确凿依据。
各盟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等推荐或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全部材料,务必于2013年3月25日前报到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奖励服务中心。
联系人:内蒙古科技奖励服务中心 巴特尔 霍仲文
电 话:0471-6280587 6282107
传 真:0471-6914994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路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B座6楼
邮 编:010020
电子邮件:huozhongwen@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