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联合拟定的《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简称“2011年申报通知”)将于近日印发。按照财政部要求,今年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拟为7月中旬,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现就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11年7月12日前提出申请(相关表格见附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2011年度专项资金资助发生在2010年7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申报要求总体上将延续2010年做法,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详见“2010年申报通知”http://www.sipo.gov.cn/tz/gz/201005/t20100531_520446.html。
三、由于今年申报截止时间提前,对申报项目处于国际阶段并预计在申报截止日尚不能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的,及时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资助检索报告。
四、申报单位在提供申报项目的专利申请文件时应包括:PCT请求书(即PCT/RO/101表)、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包括附图)等。
五、请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宣传,并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我局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国知办管字【2011】91号)链接地址是:http://www.sipo.gov.cn/ztzl/qtzt/zzgwsqzl/zcwj/201107/t20110706_610268.html
联系人:专利管理处 雷飞宇、许雄、龙文婷
电 话:67611607、67014335、67501030
邮 箱:77692308@qq.com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