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信委(局)、园区科技局、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的通知》(苏经信信基〔2014〕539号)的要求,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省申报要求(范围、主体等),并对照《2014年度江苏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认定办法》积极组织申报。详见http://www.jseic.gov.cn/xwzx/gwgg/gggs/201408/t20140812_150027.html
2.各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江苏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申报表》,盖章后报各市(区)主管部门。各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后,请盖在省辖市意见栏左上角盖章,并将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三大通信运营商、江苏有线苏州分公司的申报书直接报送我委信息化推进处。
3.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所在市(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行文的请示件(纸质1份),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1份),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纸质4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各有关市(区)及省级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将电子稿一并上报。
4.市级申报截止时间:9月12日。
联系人: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沈波,68615608,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5608房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