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13    浏览次数:4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发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目标。遵循国家电子政务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力争到2018年,统一规范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以“楚天云”为基础的省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及其安全保障系统全面建成;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自主可控、安全防护能力显著增强;基础数据库更加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运用大数据技术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电子政务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电子政务在我省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创新驱动。以满足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电子政务的应用,有效提高电子政务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坚持资源整合,集约建设。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和软硬件资源,建立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的应用基础支撑环境和信息交换枢纽,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发展。
  坚持安全可控,规范管理。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全省电子政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确保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
  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各项工作落地实施,突出跨部门业务应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等重点工作,确保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二、加快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一)加快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划和部署,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推进各级政府及部门内部办公、管理、协同、监督和决策等业务在内网上应用。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快建设本单位电子政务内网,通过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后,实现与全省电子政务内网省政府办公厅网络结点的互联互通。
  (二)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网络性能、承载力和安全性。进一步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加快推动基层政府部门接入网络平台,实现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全覆盖。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管理,推动各地各部门利用统一的省、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网站、栏目、频道等,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
  (三)有序推动业务专网应用迁移和网络对接。各地各部门要对现有业务专网应用是否涉密进行准确核定,并合理分类,理清边界,逐步向全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省直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本部门业务专网的迁移实施方案,同步整合内部业务专网和向下延伸的业务应用,实现与省电子政务网络对接和业务融合。对未依托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开展业务的应用项目,原则上不批准立项,不安排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
  (四)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软硬件资源,统筹网络、计算、存储、密码和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楚天云”省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整合汇聚省内各政务云、行业云,建立内外网数据安全交换机制,构建以政务云平台为支撑的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应用中心、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有序推进我省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向云平台迁移和部署。
  三、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一)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全省基础信息资源库,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库分别在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平台上部署。围绕政府决策、公共服务、社会信用、行业监管和应急救援等重点应用领域,开展基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应用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专业信息资源库。
  (二)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利用。构建全省公共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优先推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测和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带动社会公众开展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
  (三)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清理各级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及需求,建立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形成共享信息资源清单。探索建立全省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规则,明确共享信息的有效需求和提供方式,逐步实现我省重要政务信息资源基础信息的普遍共享,业务信息在相关政务部门间的协议共享,推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
  四、深化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一)建设政府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围绕政府决策需要,综合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整合各级政府部门专业系统和各类社会信息资源,建设政府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提高获取效率,丰富展现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持。
  (二)推进跨部门协同应用系统建设。围绕全省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政府工作目标,在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税收征管等方面,加快推进外网跨部门协同应用系统建设。
  (三)加快政务服务应用体系建设。围绕简政放权,大力推进省级政府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和涉企收费监管平台建设,以公众需求为主线,优化办事服务流程,积极推行面向公众服务的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应用系统建设,打造“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水平。规范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县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上运行工作,实现县、市级政府部门审批及服务事项的程序化、规范性向基层延伸。
  (四)提升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信息化水平。强化政府督查应用支撑,创新政府督查方式方法,通过对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况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立政府督查实时督查、预警纠错、统计分析等综合督查运用体系,实现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全过程动态跟踪和管理信息化,切实提高督查督办水平。
  (五)推进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及行业建设成果,建设和完善政府应急平台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推进风险隐患、防护目标、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基层和企业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各地各行业专项信息数据库的作用,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
  五、加强安全防护建设
  (一)完善安全防护体系。按照分级保护、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和密码应用规范的要求,构建全省电子政务安全防护体系。制定统一安全策略,划分安全域,保障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资源库、重点业务系统和安全基础设施的安全。定期开展安全性评估审查,落实分级保护审核、等级保护备案管理制度。
  (二)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加快省级电子政务灾备中心建设,为各地各部门提供高等级数据恢复保护和容灾服务。推动信任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统一认证、授权管理、可信时间等安全基础设施。加大自主可控信息安全产品运用。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分级保护、等级保护和密码管理相关主体责任。
  (三)建立运维监管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网络运行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数据备份等工作体系和运维机制。落实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接入的安全审查,严格终端安全管控,加强对网络设备、信息系统及安全设备的动态监控和安全审计。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预防,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探索建立政府信息系统社会化服务安全保障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建设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性技术检查和评估,严格审查外包服务单位业务资质,划清自主运行与外包服务关系。
  六、完善保障措施
  (一)开展绩效评估。全面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以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以自我评估、专项评估为主,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完善绩效考核评估方式。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运维资金拨付和后续项目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逐步实现电子政务全过程绩效管理。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各类信息系统的使用培训,将信息化应用能力、网络安全保密常识纳入公务员知识培训体系。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建立分级分类常态培训体系,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运维服务队伍。
  (三)强化组织落实。省政府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十三五”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时,要充分做好与本实施意见的衔接,加强顶层设计,加大统筹力度,着力推动各类信息系统和平台的整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厅(室)统筹协调优势,对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突出工作重点,理顺本地区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对本实施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