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填报相关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8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委工作要求,我们正在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第53号令)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订,现需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填报相关数据,请你们组织做好相关报送工作。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依据自身主营业务(工业、建筑、农业、服务业),分别填报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和“企业增加值估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体填报表格:

  1.  工业企业填报表101和102;(见附件1)

  2.  建筑企业填报表201和202;(见附件2)

  3.  农业企业填报表301和302;

  4.  服务业企业填报表401和402。

  二、填报数据年度为2012年。

  三、企业对照相应评价指标解释进行填写。

  四、企业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材料反馈至各省市主管部门,由各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于5月12日(周一)前报送至邮箱:cxc@ndrc.gov.cn。

  联 系 人:张  敏 胡立玲

  联系电话:(010)68501463

 

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工业-测试).xls

附件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建筑业-测试).xls

 

 

                               国家发改委创新能力处

2014年5月7日

请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按要求填报数据后于5月12日12::00点前报送至省工信厅科技处邮箱:gxtkjc@shaanxi.gov.cn

       联系人:李钰

       电话:8729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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