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委工作要求,我们正在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第53号令)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订,现需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填报相关数据,请你们组织做好相关报送工作。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依据自身主营业务(工业、建筑、农业、服务业),分别填报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和“企业增加值估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体填报表格:
1. 工业企业填报表101和102;(见附件1)
2. 建筑企业填报表201和202;(见附件2)
3. 农业企业填报表301和302;
4. 服务业企业填报表401和402。
二、填报数据年度为2012年。
三、企业对照相应评价指标解释进行填写。
四、企业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材料反馈至各省市主管部门,由各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于5月12日(周一)前报送至邮箱:cxc@ndrc.gov.cn。
联 系 人:张 敏 胡立玲
联系电话:(010)68501463
国家发改委创新能力处
2014年5月7日
请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按要求填报数据后于5月12日12::00点前报送至省工信厅科技处邮箱:gxtkjc@shaanxi.gov.cn
联系人:李钰
电话:8729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