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一批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3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环保部计划用5至10年实施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到2020年,在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内培养造就50名与国际水平接轨的环境监测尖端人才、500名国内一流的环境监测专家、5000名业务精湛的环境监测技术骨干。近日,环保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38号),在全国开展第一批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我省申报环境监测“三五”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环保系统内从事环境监测及相关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非在编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三五”人才申报人选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热爱环境监测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一)“尖端人才”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注:三级研究员及以上),从事环境监测及相关工作15年以上,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深厚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创造性地解决了环境监测领域关键技术问题,达到国际较高水平,对我国环境监测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支撑、“863计划”、“973计划”、重大科学仪器开发专项、基础性专项、基础条件平台等)重大、重点项目(课题)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863计划”专题类课题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项目负责人。

  2.获国家科技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3.在SCI、EI检索期刊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环境监测领域论文5篇(含)以上,其中3篇论文的总影响因子不小于8.0。

  4.直接培养环境监测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少于3名。

  5.在国家一级学会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或在国家二级学会任主任或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二)“一流专家”申报人选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环境监测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有效地解决了环境监测领域重要技术难题,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我国环境监测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益性环保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或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省级科技计划(科技支撑、科技攻关)重大、重点项目(课题)负责人;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2.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第1名)。

  3.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北大核心)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不少于8篇(含)以上环境监测领域论文。

  4.直接培养环境监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人数不少于5名。

  5.在国家二级学会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或在省一级学会任主任或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6.主持承担省部级重大业务和能力建设项目(含中央政府五年计划、中央减排专项等)。

  7.主持制定完成五项以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监测领域)。

  (三)“技术骨干”申报人选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环境监测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较扎实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解决环境监测某领域技术难题的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环境监测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环保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或市厅级科技项目负责人。

  2.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前3名);或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3.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北大核心)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不少于3篇(含)以上的环境监测领域论文。

  4.主持或作为重要参与者制定完成2项以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监测领域)。

  5.在省一级学会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或在省二级学会任主任或副主任委员。

  6. 在全国环境监测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奖项或团体奖项;省级环境监测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地市级环境监测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第一名。

  7.环境质量报告书等材料编写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二等奖以上奖励。

  8.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中,技术水平较高,有突破有创新,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较大发展潜力。

  9.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地市级重要业务和能力建设项目(含政府五年计划、地方建设专项等)。

  10.具有监测领域的发明专利成果,其成果广泛应用于监测领域。

  三、申报程序

  我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推荐、审核、评审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申报对象认真填写《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见附表),并按照要求准备详细的申报资料(申报表一式4份,证明材料一式2份,证明材料清单见附表)。申报人不能同时参加多个层次人才的遴选,只能申报一个层次。本单位初审后将《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连同证明材料报市级环保局。

  (二)审核上报。各市环保局对照遴选要求对申报对象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时限有关要求上报省厅。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把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作为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积极鼓励辖区内符合条件者踊跃报名,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扎实推动这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严格审核。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照遴选要求对申报对象及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切实将公认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三)及时申报。请各市务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推荐函1份,申报表4份,证明材料2份)及电子版同时报送省厅,逾期不在受理。同时,请各市指定一名工作联络人并于6月5日前上报名单。

  联系人:监 测 处   周琳     电话:87294199

  省监测站   杨敏     电话:85429116

  邮  箱:717628491@qq.com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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