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四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自治区质监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十七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自治区质监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十九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和《自治区质监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由自治区林业厅提出的《造林再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自治区卫生厅提出的《无公害中药材砂仁生产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等6项标准,自治区交通厅提出的《城市交通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征求意见稿)等5项标准已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现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请将意见于2014年9月30日前,以E-mail或传真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谢宏昭
电 话:0771-5303210
传 真:0771-5303210
E-mail:gxjbzhc@gxqts.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18日
附件:
1、《造林再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规程》等12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