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对苏州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验收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8月5日至9月4日,为期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一: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社会事业与区域发展处 姚娜 010-58884826,yaona@acca21.org.cn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社会事业处 刘冠男 010-58881480,liugn@most.cn
联系方式二: 江苏省科技厅社发处 薛友宏 025-83600509,xueyh190@sina.com
联系方式三: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邮政编码:215002 业务部门: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65241083 监察部门:监察室,65233508
苏州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