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鹰潭、上饶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支持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以下简称《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23号)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要按照《分工》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尽快组织实施,切实加大对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的支持力度。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景德镇市、鹰潭市、上饶市人民政府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发改委要认真做好指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此件主动公开)
支持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
加快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23号)确定了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的目标和战略定位,明确了发展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未来一个时期引领赣东北加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明确如下:
一、优化发展空间,构建开放合作区域新格局
(一)完善功能定位。
1。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鼓励赣东北地区错位发展,形成“一极两都”开放开发格局。上饶市发挥向东开放桥头堡作用,加快建设光伏、光学、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全国旅游强市,打造我省东部的重要增长极。(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旅游局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后面的为配合部门,下同)
2。景德镇市建设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文化生态旅游城市,振兴千年陶瓷,打造“世界瓷都”。(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防科工办、省文化厅、省旅游局负责)
3。鹰潭市建设中国丹霞·道教文化旅游城市和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依托国家级铜产业基地,打造“世界铜都”。(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旅游局、省文化厅负责)
(二)建设新型城镇体系。
4。依托交通要道,发挥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积极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多中心带动的新型城镇化格局。支持上饶构建赣浙闽皖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科学规划建设以上饶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包括广丰、玉山、横峰、弋阳、铅山的信江河谷城镇群,探索打造内陆城镇化建设示范区,到2015年信江河谷城镇群城镇人口超200万人;以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为核心,着力推进中心城区与乐平、浮梁同城发展,到2015年景德镇城镇人口超100万人;以鹰潭市中心城区为核心,着力推进中心城区与贵溪、余江同城发展,到2015年鹰潭城镇人口达到70万人。加快鄱阳、余干、德兴等中小城市发展,统筹推进沪昆沿线城镇密集带、昌万公路沿线城镇带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负责)
(三)优化产业布局。
5。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产业集聚,重点打造九大产业板块,即:以上饶为重点的光伏新能源产业板块、光学产业板块、先进装备制造业板块,以景德镇为重点的陶瓷及文化创意产业板块、航空及汽车制造业板块,以鹰潭为重点的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板块、节能环保产业板块,以三清山、龙虎山、龟峰、千年瓷都景德镇、“中国最美乡村”婺源为重点的文化生态旅游板块,以鄱阳、余干、万年、浮梁、乐平为重点的绿色食品板块。(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旅游局、省文化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负责)
二、创新开放模式,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
(四)壮大产业承接园区。
6。科学规划园区产业布局,形成特色鲜明、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产业园区体系。支持上饶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德镇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鹰潭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条件较好的园区拓展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发挥园区已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加快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省级开发区扩区调区,支持贵溪、广丰、乐平等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鼓励创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负责)
7。加强园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产品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8。鼓励园区与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区、大企业、战略投资者广泛合作,发展“飞地经济”,探索不同的管理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规划建设赣浙、赣沪、赣闽、赣台等飞地园区,推进沿海产业组团式转移。(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负责)
(五)加强跨区域旅游协作。
9。整合优势资源,统筹景区配套设施和景区间公路建设,加快形成以三清山、龙虎山、景德镇、婺源、龟峰、神农源、鄱阳湖湿地公园为重点的赣东北旅游圈,提高景区间通达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发展观光体验、红色经典、民俗风情、休闲度假等特色旅游。支持景德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充分利用武夷山旅游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推动有条件的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加强与安徽黄山、福建武夷山景区的对接,扩大与杭州西湖、厦门鼓浪屿等景区的合作,共同培育跨省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建设跨省无障碍旅游区。依托高铁和高速公路,打造赣浙闽皖四省边际旅游黄金走廊。编制赣东北旅游合作发展规划,支持组建综合性旅游集团,加大旅游整体形象推介,提升赣东北旅游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省旅游局、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负责)
(六)建设大通关服务体系。
10。加强口岸设施建设,尽快建成鹰潭海关,建设景德镇海关监管场所,支持南昌海关驻上饶办事处升格为上饶海关,推动上饶设立综合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强化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与长三角、海西经济区相关口岸的协作机制,大力推进通关便利化。(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11。深化与宁波、洋山、厦门、宁德等港口合作,加快借地建港、借港出海步伐,建设宁德港上饶码头。强化铁海联运、陆海联运、“五定班列”等作业项目,推动管理精细化、运营常态化。完善集疏运网络,延伸辐射范围,实现区域通关资源共享。(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南昌铁路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七)扩大经贸合作交流。
12。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扶持特色出口基地建设,完善提升上饶信州区光学、鹰潭铜深加工、景德镇陶瓷、婺源茶叶、余江眼镜、德兴异VC钠等省级出口基地,争创国家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农业厅负责)
13。发挥赣浙闽皖“四省九地”交流平台效应,打造瓷博会、茶博会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经贸展会,积极参与赣港经贸合作、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活动,扩大赣东北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开发资源、承包工程、投资办厂,带动产品出口和劳务输出,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八)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14。围绕特色产业板块,开展有针对性招商,组织赣东北专题招商引资活动。拓宽招商渠道,深化以商招商、以企招商,强化网络招商。加强招大引强力度,引进龙头企业,形成带动效应。(省商务厅负责)
15。抓住央企入赣开展帮扶活动的有利时机,谋划和引进一批高新技术、现代物流、旅游地产、电子信息等项目。(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负责)
16。积极吸引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到赣东北设立生产制造基地、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分销中心。鼓励和引导现有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兼并重组、增资扩股、强强联合等方式,引进优势资本。统筹区域内招商引资政策,提高对外招商的整体协调性。(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委负责)
三、坚持开放带动,快速提升产业实力
(九)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17。大力引进有实力企业和先进技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协同创新和产学研用结合,着力培育新材料、新能源、航空制造、文化暨创意、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江西铜业等龙头企业和鹰潭国家级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以铜金属冶炼为基础,推动铜材精深加工,延伸铜产业链,发展高精铜板带、铜箔、铜合金等新材料。(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负责)
18。大力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光伏企业增强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加快风能、生物质能开发。(省能源局、省工信委、省科技厅负责)
19。推进景德镇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结合(直升机)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直升机桨叶、鄱阳无人机试飞保障等配套项目,加快民用直升机、重型机、无人机等研发进度,打造国内重要的航空制造产业基地。(省发改委、省国防科工办负责)
20。挖掘文化内涵,大力发展以陶瓷创意为主的文化暨创意产业,推进景德镇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着力建设景德镇陶瓷文化创意新区、景德镇陶溪川国际陶瓷文化产业集聚区,以及鹰潭雕刻、婺源“三雕”、广丰红木、万年稻作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局负责)
21。抓住国家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机遇,通过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合同能源管理等途径,着力建设以绿色照明、智能水表为主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科技厅负责)
(十)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
22。加强与沿海地区的农业合作,大力引进先进生产技术、经营方式和管理机制,推进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创新。加强鄱阳湖产粮区能力建设,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大新型耕作技术推广力度,建设一批高产优质水稻生产基地。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建设有机茶、无公害蔬菜、特种水产、特色水果、高产油茶等特色农产品种养加工基地。加强资源整合和品牌塑造,提升婺源、浮梁绿茶,横峰葛、鄱湖水产、万年珍珠、乐平蔬菜、鹰潭早熟梨等生态绿色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建设赣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园区,加快上饶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万年余江供港生猪等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推进鄱阳湖现代渔业基地建设。积极创建贵溪、乐平、婺源、万年、余干、鄱阳等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力培育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比率和市场占有率。(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一)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
23。依托连接东部沿海的交通通道,推进海西(上饶)国际物流城、景德镇综合物流园、鹰潭现代物流园等平台建设,打造华东地区重要的物流中心。(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南昌铁路局负责)
24。积极培育特色专业市场,着力发展景德镇陶瓷、鹰潭眼镜、上饶南方棉布、万年青建材、余江根雕、鄱阳水产品等大型市场。鼓励发展新型商贸业态,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规划建设一批集商务办公、商贸、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商贸城和商贸集聚区。依托优势产业和专业市场,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培育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省商务厅负责)
25。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建设上饶等信息产业园。(省工信委负责)
26。鼓励金融业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拓展上饶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业务,加强政策性保险试点与推广。(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江西银监局、江西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负责)
27。推进景德镇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负责)
四、加强区域联动,拓展合作共赢领域
(十二)建设赣浙闽皖开放合作区。
28。以沪昆线为主轴,以上饶市、鹰潭市为“双核”,加快建设信江河谷经济带,面向长三角、海西经济区以及台湾地区发展有色金属、新能源、现代物流和旅游产业。依托杭瑞(景婺黄)高速和皖赣铁路,建设包括景德镇、乐平、浮梁、婺源、德兴在内的赣皖浙经济协作区,合作发展高技术陶瓷、陶瓷文化创意、文化生态旅游、矿产资源深加工、生态农业。(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旅游局、省文化厅、省农业厅负责)
29。发挥鄱阳湖经由九江港连通长江水道的优势,加快鄱阳、万年、余干等航运码头建设,打造滨湖产业协作区,合作发展高效农业、商贸物流、生物医药。(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负责)
(十三)完善与东部沿海合作机制。
30。鼓励和支持与东部沿海重点城市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与协调机制。积极策应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争取上饶、景德镇、鹰潭为泛长三角联席会议成员城市。(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负责)
31。加强行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间的交流合作。推动赣东北地区与东部沿海在科教人文等多领域的合资、合智、合作,鼓励开展联合办学、办校、办医,引进沿海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实验室或参与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科技厅负责)
32。研究建立有利于人才交流的户籍、住房、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险转移制度,推动高精尖人才柔性流动。加强干部交流,分批选派干部赴东部沿海地区挂职学习和驻点调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四)加强对内经济联系协作。
33。加强赣东北开放合作与九江沿江开放开发战略协同,推进上饶港、贵溪铜拆解作业区与九江港的合作,进一步提高物流通达能力。支持鄱阳、余干、万年、余江融入“南昌大都市区”,主动接受南昌核心增长极的辐射。推动景德镇与昌九走廊协作互动,促进航空产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融合发展。(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南昌海关、省商务厅负责)
五、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开放合作支撑能力
(十五)建设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34。支持上饶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进一步加强与景德镇、鹰潭及闽浙皖城市的高效连接,实施上饶综合客运枢纽站等项目,建设高铁经济试验区。(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南昌铁路局、省铁办负责)
35。加快对外通道建设,尽快建成杭南长客专、合福客专,推进九景衢铁路、皖赣铁路扩能、鹰梅铁路等项目建设。(省铁办、南昌铁路局负责)
36。完善公路网络,规划建设上饶至万年、上饶至广丰(赣闽界)、昌傅至东乡高速公路,推进鄱阳至余干至南昌(鄱阳湖)、上清至饶桥等公路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负责)
37。抓紧建成上饶三清山机场,启动赣东北地区通用通勤机场布局和鹰潭通勤机场前期工作。(省发改委、民航江西监管局负责)
38。畅通与长江水道的连接,积极推进信江、昌江航道整治工程,改造提升贵溪、景德镇等综合码头。(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负责)
(十六)建设安全稳定的能源保障体系。
39。优化重大能源项目布局,加快推进黄金埠电厂二期项目建设,适时启动景德镇电厂二期、上饶赣东火电厂、天然气分布式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省能源局负责)
40。加快实施玉山、德兴等500千伏变电站工程,积极推进电网改造升级。(省电力公司、省能源局负责)
41。加强煤层气、油气的开发和利用,继续推进鄱阳湖地区油气资源勘探,合理有序勘查开发煤炭资源。(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负责)
42。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工程,确保到2015年区域内县(市、区)和工业园区使用天然气。(省能源局负责)
43。大力促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开发与利用,推进江西晶科能源光伏发电、中电光伏发电、万年沼气发电等项目,开展鄱阳等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负责)
(十七)建设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体系。
44。大力推进鄱阳湖与信江、饶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治理,加快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启动花桥水库前期工作。按照流域防洪规划推进江河、滨湖地区重点城镇防洪设施建设,构建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将中心城市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增强县城防洪能力。(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
45。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保障能力。(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负责)
46。推进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保障城乡居民供水安全。(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卫生厅负责)
六、推进协调发展,建设美丽赣东北
(十八)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47。均衡配置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资源,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景德镇陶瓷学院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上饶师院创建师范特色鲜明的教学型学院、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本科学院,支持江西医学专科学校、婺源茶校加快发展,规划建设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适应产业转移需要,依托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精品专业。(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4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49。完善文化、广播、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有序推进市县文化体育场馆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体育局、省财政厅负责)
(十九)统筹城乡发展。
50。加强城乡规划调控引导,优化城市设计,提升城市设施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推动城镇道路、供水供气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拓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51。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城和集镇集聚,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同等权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负责)
52。创新城乡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城乡治安、市容卫生、交通秩序等综合整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负责)
53。促进就业创业,大力实施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信息网络,开展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保障水平,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发改委负责)
(二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54。按照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构筑以黄山余脉、怀玉山脉、武夷山脉及信江、饶河(昌江、乐安河)为主体的“三山二水”生态屏障。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建设,逐步加大生态公益林和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力度。积极推动浮梁、婺源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大力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因地制宜建设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负责)
55。加强信江、饶河流域环境管理和水污染综合防治,推进乐安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贵溪冶炼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地矿局负责)
56。加大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农村生态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负责)
57。支持鹰潭(贵溪)建设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地矿局负责)
58。鼓励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茶亭产业园建设全国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德兴市申报国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国家独立工矿区建设示范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59。推进景德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试点市、低碳试点城市建设。(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负责)
七、加大支持力度,为开放合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一)优化投资环境。
60。省核准权限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除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下放或县级投资主管部门暂无能力承接的权限,其余全部下放至县。(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有关部门负责)
61。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进一步下放赣东北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权限,制定并落实促进进出口优惠政策,组织开展赣东北专场招商推介活动,对参加国际展览的企业给予补助,支持申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负责)
62。在赣东北设立进出境集装箱监管区,支持沿沪昆线“五定班列”运行并加大补贴力度,促进铁海联运发展。对赣东北进出口企业100%实行“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通关”,优先推荐一批诚信企业享受“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便捷通关方式,提高通关效率。(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南昌铁路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二十二)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63。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赣东北开放合作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支持赣东北“飞地园区”的财税政策。用足用好国家赋予资源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财税鼓励政策。落实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外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赣东北落户的,简化认定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属于鼓励类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期内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低限减半收取。(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负责)
64。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赣东北地区年度新增贷款规模。支持赣东北地区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券。(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省政府金融办负责)
(二十三)加大投资倾斜。
65。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资金以及省级各项扶持资金的投入,在开放合作重大项目规划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对赣东北予以倾斜。(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负责)
66。加大赣东北旅游圈旅游公路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旅游景点通达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局负责)
67。支持生态环保设施建设。(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
68。优先申报和安排客货运输站场、物流园区、口岸作业区等项目建设资金。(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负责)
(二十四)扶持优势产业。
69。加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对景德镇直升机产业发展的倾斜。支持江西直升机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航空产业投资基金。(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负责)
70。推动设立铜金属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高水平建设国家级铜、陶瓷等技术研究中心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加快设立鹰潭铜期货交割仓库、铜现货交易市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政府金融办、江西证监局、省科技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71。加强陶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建设“陶瓷产业特区”,研究制定综合扶持政策并争取国家支持。(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省工信委负责)
72。促进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和精深加工企业集聚,支持申报老矿山找矿项目。(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地矿局负责)
73。加大光伏产品应用推广力度。开展优势产业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省能源局、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负责)
(二十五)保障项目用地。
74。赣东北“飞地园区”项目用地需求予以重点保障。省扩大开放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对赣东北开放合作项目用地给予倾斜。国家级开发区内重点项目优先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允许符合调区扩区条件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依法采取调整区位、整合周边乡镇工业集聚区或产业园区等方式扩大园区范围。(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负责)
75。支持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或修改。支持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试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支持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进一步拓展耕地后备资源。(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负责)
(二十六)鼓励先行先试。
76。支持赣东北在发展“飞地经济”、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大胆探索。开展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和节能评估试点。(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中小企业局负责)
77。加快金融改革先行先试,做优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柱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培育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鼓励广丰、信州等县(区)开展民间借贷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市申报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探索建立“财园信贷通”贷款代偿保证金管理模式。(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负责)
78。支持信江、饶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跨市断面水质保护奖惩机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负责)
79。适时启动上饶等地行政区划调整,按程序申请增设市辖区。(省民政厅负责)
(二十七)强化组织实施。
80。省政府定期听取支持赣东北开放合作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省发改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市,编制赣东北开放合作规划,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政策措施,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南昌海关等有关部门负责)
81。建立赣东北开放合作市长定期磋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基础设施对接、产业协作等重大问题。有关设区市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与省直部门对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鹰潭市人民政府、上饶市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