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填报及工作总结报送工作的通知》(国科火便字〔2016〕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为做好2015年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填报及工作总结报送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的要求,对辖区内项目做好梳理工作,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流程》的要求,在创新基金网上认真填写,2015年度须填报年报的单位应为已经立项并签订合同且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
2.年报上报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16年2月19日前填报完毕并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将相关附件(如:销售凭证、各类证书复印件等)报送地方监理单位(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存档;地方监理单位监理意见上报至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5日。
3.各单位要对其所属企业提交的《监理信息调查表》的内容及相关附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根据企业填报的《监理信息调查表》和对其日常管理情况,认真详实地填写创新基金项目的监理意见,并将《监理信息调查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省科技厅。
4.创新基金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在所属区域内择优选取1个案例,案例1000字左右,上报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创新基金总体情况、经验或特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实施成效及典型案例、明年工作思路、以及对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的建议等。典型案例选取在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或项目、节能减排/健康服务/新型城镇化等方面有显著进展、成绩或突出贡献的项目或项目群,介绍经验收和做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飞
电 话:027--87133831
附件:
1.关于开展2015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及工作总结报送的通知
2.项目清单
3.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流程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