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二批“科技副总(企业创新岗)”特聘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6    浏览次数:2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导向作用,强化政府引导,释放高校院所创新活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全方位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大力提升江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按照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中"选聘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到江苏企业兼职科技副总(企业创新岗)300人左右"的要求,2014年上半年,省科技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科技副总(企业创新岗)"试点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科技副总(企业创新岗)"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科合发〔2014〕91号)文件精神,在企业需求、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会商研究确定,选派全国有关高校院所300名科技人员为第二批"科技副总(企业创新岗)"特聘专家,并到江苏相关企业任职。

  希望特聘专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合作任务,努力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完善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引进培养技术人才,深化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出成果、有成效、多贡献。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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