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商办运字〔2013〕156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扩大消费、保障市场供应、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商务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扩大消费、市场保障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尤其是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扩大消费、市场保障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奋发有为,切实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扩大消费、市场保障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今冬明春扩大消费、市场保障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
二、组织促销活动,扩大节日消费。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消费旺盛的有利时机,指导本地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围绕年货、食品、餐饮、服装、汽车、珠宝等节日消费热点商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促消费活动。鼓励支持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门前促销活动,配合宣传部门做好扩大消费的舆论引导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节日消费氛围,挖掘消费潜能,扩大消费规模。
三、加强市场监测,做好预测预警。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监测,必要时要及时启动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要不断增强预测预警能力,综合运用实地调查、专家评估等多种方式,研判本地区重要商品市场走势,增强市场调控前瞻性和应急反应灵敏度。要完善“商务预报”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主动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合理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避免价格大起大落。
四、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重要农产品,特别是蔬菜、肉类、禽蛋等可能出现价格波动品种的市场走势,综合运用信息引导、企业供应链采购、区域间调剂、储备调节等方式保障市场平稳运行。要结合当地消费特点,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拓宽货源渠道,组织适销对路商品,丰富市场供应,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重点保障粮、油、肉、禽、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特别要主动与主产区加强产销衔接,帮助当地大型流通企业与主产区生产基地和供应商建立稳定的货源供应合作关系,指导大型流通企业适当增加经营库存。
五、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分类指导。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颁布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要求,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制订完善分类预案。要依托当地大型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商超、农贸市场等建立应急商品集散地、供应点和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立和完善反应迅速、措施得当、保障有力的应急响应机制。落实设区市猪肉储备计划。编制发布本地《应急保供重要商品指导目录》,对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
六、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流通安全。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今冬明春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人流、物流、车流量增大的实际,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承储企业等生产经营场所安全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促销活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严格落实节假日等特殊时期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
联 系 人: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郎进良
联系电话:0791-86246686
传 真:0791-86246684
邮 箱:scyxtjc2014@ jxdoftec.gov.cn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