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庆市首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期满验收工作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5    浏览次数:1

有关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和《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1〕13号)的有关规定,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拟于2012年2月对首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进行试点期满评价及验收。为做好迎接评价及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预备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09年批准的首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重庆市建桥工业园、重庆五里店工业设计中心、重庆市西彭工业园、重庆市万州工业园、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市大足县工业园区。

  二、验收方式

  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科委、市工商局、版权局组织验收专家组赴试点园区现场进行考察、评价及验收。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内容

  (一)对园区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产业、典型企业、服务平台等);

  (二)听取园区试点工作总结及经验介绍;

  (三)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评价指标(试行)》(见附件)对试点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四)根据园区评价结果得分及试点工作方案中设定的目标和任务,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授予重庆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称号。验收不合格的,取消重庆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称号。

  四、有关要求

  请各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抓落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照《重庆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评价指标(试行)》及试点工作方案,查漏补缺,切实做好迎接验收准备工作。

  有关问题可咨询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人: 李强,电话:67994403,传真:67112112  邮箱: 909159669@qq.com。

  特此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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