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自治区工信委会同有关单位对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进行了认定。经严格审查,拟对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附后)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为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认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依法审批、公开透明、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的工作原则,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要求,现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gxgxw.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14年10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署名报告自治区工信委节能处(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邮编530022,电话8095260)。
特此公告。
2014年9月24日
1.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北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