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日期:2015-08-28    浏览次数:2
    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成立于1959年,是湖南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国家一级查新单位和湖南省科技信息资源中心。承担着科技信息资源的收集与存储、整理与加工、分析与研究、传播与服务以及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等重要职能,是科技情报产品生产、科技信息(情报)人才培养和科技决策支持的重要基地。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和省科技厅的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科技厅人事处,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扰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专业知识扎实,热爱科技事业,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科技厅、湖南领导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即取消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科技厅网站予以公示,应聘者也可以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入围面试后,应聘人员持经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内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国外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应聘A类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信息情报方面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翻译和文字写作能力;应聘B类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软科学研究方面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翻译和文字写作能力;应聘C类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网络方面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翻译和文字写作能力;应聘D类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英语翻译和文字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应聘人员须于考前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请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返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湖南省科技厅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4586766(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人事科)
              0731-88988846(省科技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988820(省科技厅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科技厅
2015年8月27日

附件:湖南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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