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13年度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3    浏览次数:2

各呈报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429号)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农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6日至8日在济南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全省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刘树震等148位同志通过高级农艺师、司有阁等26位同志通过高级畜牧师、罗中爱等36位同志通过高级兽医师、李波等69位同志通过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13年12月12日至26日,共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相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异议期结束5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农业厅人事处(以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邮政编码:250013
  
  附件:山东省农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13年度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山东省农业厅人事处(代)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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