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陇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3    浏览次数:3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资金整合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21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陇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陇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重点支持当归全产业链开发项目。主要包括当归系列质量标准制定,当归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以当归为主要原料的中成药大品种培育及二次开发,当归提取物、食品、药妆等保健产品研发生产,市场体系建设及品牌宣传等产业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必须是符合国家和省上相关产业政策的在建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所有工作且年内能够开工的新建项目。

  2、项目选择要落实“1236”扶贫攻坚方案精神,向当归产区贫困县倾斜,每个市州限报1-2个能够促进当归产业发展的大项目,重点市可适当增加2-3个项目。

  3、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项项目。

  4、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省预算专项项目竣工验收和进度统计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43号)、《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2012年至2013年度专项资金审计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甘工信发〔2015〕67号)要求,对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的项目单位暂不安排。

  5、专项资金使用原则上以贷款贴息为主。

  6、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市州工信委上报文件并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版见附件2)。

  7、市、州工信委要按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认真组织遴选项目,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并现场查验,对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银行贷款要进行仔细核实,避免项目预算投资与实际投资不符、银行贷款不落实、提供虚假资料等问题发生,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负全责,省工信委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审核。

  三、申报程序

  1、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县(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项目,经筛选后,上报市、州工信委;市、州工信委对县(区)上报的项目、市属企业项目进行筛选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委。中央及省属企业申报项目,直接报省工信委 。

  2、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省工信委陇药办(包括电子版)。

  联 系 人:杜立君

  联系电话:0931-4609103(兼传真),4609298

  邮    箱:gslycy@163.com

   

    附件:1、2015年陇药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请点击下载)       

           2、甘肃省工信委2015年陇药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请点击下载)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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