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批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4    浏览次数:3

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科技局:

  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评审推荐办法》(苏中小信〔2007〕82号,以下简称“《评审推荐办法》”),现就推荐第五批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技术平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五批示范技术平台的单位应具备《评审推荐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重点推荐依托省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园区建立的,服务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服务满意度高的技术平台。各市认定的市级技术平台、省重点培育平台以及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可优先推荐。苏南地区各省辖市可推荐2-3家,苏中、苏北地区各省辖市可推荐1-2家。

  二、申报单位应按《评审推荐办法》第五条要求填报有关材料。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江苏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请书》(见附件)需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请于10月15日前将第五批示范技术平台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联系人:周建中;联系电话:025-83392906;邮箱:108717517@QQ.com 。

  四、请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加强协同,认真组织,深入平台实地调研,切实把具有示范效应的平台推荐上来。省经信委、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技术平台实地调研。对认定的示范平台,将优先推荐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服务相关项目扶持。

  附件:江苏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请书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9月18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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