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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陶鑫良等4位同志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函

发布日期:2016-01-11    浏览次数:1
沪科〔2015〕591号

各相关单位:
  
  为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决定聘请陶鑫良等4名同志为我委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具体名单如下:
  
  法学专家:
  
  陶鑫良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利红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执业律师:
  
  宋海佳   上海宋海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汪智豪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本届法律顾问聘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特此致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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