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4    浏览次数:5

川人社办发〔2013〕7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1号)要求,现将推荐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基本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

  4.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

  2013年,全国将遴选产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00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00名。四川省报送“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不超过15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不超过10名。

  (二)选拔程序

  推荐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推荐情况,我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专家初评后研究提出四川省推荐人选,于2013年4月3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入选名单,报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

  中央在川单位按隶属关系直接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人选,不通过我省推荐人选。

  四、动态跟踪

  按照文件加强考核管理、动态跟踪和联系服务等要求,各地、各部门在选拔推荐新人选的同时,要加强对老人选的动态跟踪和信息核查,及时跟踪了解本地区、部门、单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流动和学术技术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数据库信息,为做好国家级人选联系服务等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五、报送材料

  请各地区、部门于2013年4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杨有;电话:028-86512245;邮编:610015;地址:成都市东二巷18号;电子信箱:zhuanjiachu@126.com),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情况和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信息核查情况,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二)相关表格。(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2份。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可从www.zhichen.com.cn下载)。软件下载、安装、使用咨询电话:刘婧028-86765106。

  (三)数据库文件。(1)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候选人数据包;(2)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3)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国家级人选信息核查数据包。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四)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1套。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特支计划”和“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报送。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将选拔范围、对象、条件、数量和程序予以公开,并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在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可边公示边上报),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把关,适当控制数量,保证候选人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要认真细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并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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