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2    浏览次数:2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省政府确定济南市历城区等20个县(市、区)和滨州沿黄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区为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引领我省农业长远发展,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系统工程,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战略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规划,积极推进,努力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成为特色优势产业聚集发展的核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样板区、农业自主创新的先导区、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的实验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为山东现代农业发展打造亮点、探索路径、提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

  省政府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采取“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示范区建设监测评价工作。对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大支持力度;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以及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损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示范区,将撤销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附件: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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