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 实现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3〕1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工作,2013年我局认定了9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6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启动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为实现到2017年,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达到10家和50家的目标,我局决定组织申报第二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基本条件。
1.广西行政辖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规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具有工作团队;
3.研发能力强、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
4.在行业中具有领先优势。
(二)申报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提交的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近三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4.关键、核心技术专利证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5.企业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战略规划等的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各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指导意见》(桂知管字〔2013〕36号),组织有关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南宁、柳州、桂林市推荐企业不超过5家,其它各市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
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提交,电子件请发送至我局专利管理处邮箱。
我局将对申报企业组织评审,确定第二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名单。
联 系 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梁涛
电 话:0771-2633077 传 真:0771-2635302
电子邮箱:gxipozl@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请表.doc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