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创新创 6月13日—16日,由农业部与教育部共同主办的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农业类赛项在江苏句容市(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6支队伍参加比赛,参赛选手近600人。比赛结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设立了7个比赛项目,包括中职组的艺术插花、农机维修和种子质量检测3个项目,以及高职组的农机维修、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植物组织培养和园林景观设计4个项目。
我厅按照大赛有关要求,会同教育厅积极开展大赛农业类赛项的备赛、参赛工作。专门组织了由厅科教处邱建民副处长带队的中、高职2个竞赛队参加了所有竞赛项目。经过努力拼搏,新疆参赛队取得了良好成绩,共8人获得5个三等奖,其中个人2个、团体3个(具体获奖名单见附表)。
总结备赛、参赛工作,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国家有关大赛的通知下发后,我厅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过问大赛准备情况,专门安排厅科技教育处负责参赛组织工作,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等相关单位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举办2014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的通知》,对有关农业赛项的备赛、参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积极协调各方。国家有关通知对大赛组队方式、主办单位等多方面进行了部署,我厅按照要求,安排科教处与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处室进行了沟通协调,自治区教育厅指定专人就农业类赛项事宜负责与我厅联系,并与我厅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全区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为积极备赛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认真组织预选赛。于5月下旬在新疆农业职业学院举办了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农业类赛项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农业类赛项新疆区预赛,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巴音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等中、高职学校报名参加了中、高职组比赛。
四是明确参赛队伍。按照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农业技能大赛参赛要求,我区将组织一支高职队和一支中职队参加比赛。高职队参加植物组织培养、园林景观设计、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和农机维修4个比赛项目,中职队参加种子质量检测、艺术插花和农机维修3个比赛项目。通过预赛,选拔出14名队员参加比赛。
五是积极组织参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为确保参赛选手取得良好成绩,我厅专门安排科教处主管处领导带队,负责参赛选手的服务工作。大赛期间,积极协调和联系,落实好食宿工作,确保了参赛选手安心参赛,发挥出应有水平。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4〕123号)精神,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和全国工商联将于2014年继续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我省将由科技部火炬中心、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长安银行共同主办首届“长安银行杯”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大赛的具体工作由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西安科技大市场中心、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等联合承办。为做好大赛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日-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及创业团队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统一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参赛企业按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6个领域进行分类。
三、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
(一) 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省内注册成立企业。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
3.2013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四、支持政策
陕西赛区决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和团队将获得大赛奖励和省、市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具体奖励政策另发),同时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将进入科技部备选项目库,由国家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并有望获得大赛合作银行的授信、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在并购、股改和上市方面的培训及创业导师的辅导。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动员辖区企业和团队踊跃报名参赛。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高新区企业和团队参赛;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推荐辖区内企业和团队参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负责推荐本孵化器的企业和团队参赛。
(二)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必须参赛。
(三)全国前两届大赛总决赛的获奖企业和团队原则上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首届“长安银行杯”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实施方案及配套扶持政策另行通知。
六、大赛咨询、联系方式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金融与发展服务部
联系人:苟 永 梁 祝
通信地址: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710077)
电话:029-88857950 88857952
传真:029-88857953
邮箱:168125898@qq.com
QQ: 168125898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