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省科技厅《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科技改革发展的意见》(甘科党组﹝2015﹞1号)有关精神,全面开展科研项目分类和管理体制改革,我局计划自2015年起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进行改革,建立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不再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为全面推进2015年度的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征集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科技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2015年度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创新机制、调整导向、着眼属地、助力小微、突出研发”的原则。
(二)坚持创新驱动。努力创新计划管理体制,始终把创新贯穿于科技计划管理的全过程,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探索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创新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坚持市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突出企业的创新主导地位,着力打造多元支柱产业,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地结合,力争在优化产业结构上有所突破,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力争在转型跨越上取得突破。
(四)坚持科技惠及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民生科技领域的技术创新,力争在改善生态环境、增强人民幸福感方面有所突破。
(五)加强研政产合作。以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为重点,以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为突破口,整合优质资源,促进研政产紧密合作、产业技术联盟集成攻关,通过以企业为主体的项目组织与设计,力争在重大项目上有所突破。
二、征集时间
2015年度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从4月28日起,至6月5日结束。逾期入库项目将不被列入2015年度支持范围,但将在项目库中进行储备。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注册、税务关系在兰州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紧密结合兰州地区的技术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明显,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三)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自筹资金落实,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四)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
(五)进入产业化生产阶段的项目,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批复、核准、备案)。
(六)符合申报项目所属计划类别的其他申报条件。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项目研究和开发(R&D)投入占项目总投入60%以上的项目;
2.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4.产品或技术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相结合的项目;
5.已列入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相关计划或得到所在高校、研究院所相关基金支持的项目;
6.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得到银行贷款资助的项目。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同期主持或参加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超过两项的(含两项);
2.曾经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没有结题验收或未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的;
3.曾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且未加整改的;
4.多头申报的;
5.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6.简单的技术引进,没有二次创新的;
7.未入库、未获推荐的。
四、申报程序
登陆“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由兰州科技网点击进入,网址:www.lzkj.gov.cn 或登录:http://61.178.60.99:8080/kjxt/)完成项目入库,下载并打印《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A4幅面、骑缝装订、不得另加封面),推荐单位盖章,6月8日前报送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相关部门受理。
五、申报受理
项目初审由市科技局委托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统一受理,市科技局集中审查。
受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30号,棉麻大厦9楼。
序号 |
计划类别 |
专项名称 |
市科技局 负责处室 |
生产力中心 受理部门 |
1 |
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
|
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计划处、成果处 |
信息部 8470266 |
2 |
民生科技计划 |
|
社发处 |
评估部 8476326 |
3 |
科技支撑计划 |
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项 |
高新处 |
技术部 8476366 |
科技孵化器支撑专项 |
||||
农业科技专项 |
农村处 |
|||
农业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服务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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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 |
计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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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地院企合作专项 |
成果处 |
|||
4 |
社会发展专项计划 |
软科学专项 |
法规处 |
评估部 8476326 |
市级医疗卫生专项 |
社发处 |
|||
科技惠民专项 |
农村处 |
|||
5 |
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专项计划 |
科技与文化融合基地专项 |
高新处 |
信息部 8470266 |
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支撑专项 |
||||
生物产业基地专项 |
社发处 |
|||
科技条件平台专项 |
计划处 |
|||
6 |
重大专利产业化专项计划 |
|
知识产权局 |
六、项目监督
兰州市科技局监察室负责项目申报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8849281
联系人:孙紫阳
七、其他
5月份,我局将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摸底考察,请有关单位与相关处室做好沟通衔接,确保项目征集工作顺利开展。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