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的迅猛发展,对传统交易、服务、消费和生活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已成为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推动力,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成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已将电子商务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着重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作为推动我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重要途径,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省电子商务产业跨越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典型示范、打造特色的原则,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产品销售、居民消费、应用普及、行业管理五个方面,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建设,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加快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推广,营造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环境,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快速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500亿元,2020年突破1万亿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交易额持续快速增长,电子商务成为支撑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柱产业,基本形成我省电子商务产业政策有效、配套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合理高效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四、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1.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专业市场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上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融合发展。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利用知名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零售业务和社区便民服务。鼓励新建大型商贸区、商贸城,建设与电子商务交易供应链相配套的功能区块,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鼓励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生产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开展在线购销和客户关系管理等活动。支持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销售终端,开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网上销售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
3.鼓励数字产品和服务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信息产业利用技术、创新等优势,应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支持数字出版、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动漫游戏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推动优秀信息产品网上消费。
4.引导电子商务向农村乡镇发展。推进农村商务信息化试点建设,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电商平台开拓市场,拓宽我省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探索建设乡镇电子商务示范点,鼓励农民应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推进“万村千乡”农家店信息化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集刷卡消费、各类代缴费、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信息化农家店,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
(二)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平台。
1.打造省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整合制造、贸易、物流、加工、金融等产业链资源,打造全省统一电商网络平台,采取优惠政策,吸引江西企业入驻,拓宽江西产品销售渠道,扩大江西产品影响力。
2.发展行业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以绿色食品、医药、陶瓷、家居、旅游和服务业等优势产业为切入点,利用现有资源,培育壮大一批行业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突出我省行业电子商务特色,形成我省电子商务比较优势,打造我省电子商务企业品牌。
3.支持骨干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支持一批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的骨干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我省稀土、铜、有色金属等方面大型骨干企业利用资源优势,建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提升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1.支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各类外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信息、洽谈业务、争取订单,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扩展产品销售范围。
2.大力发展跨境网络零售业务。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跨境零售的报关结汇、境外配送等配套业务,鼓励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批发或零售,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提升我省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
(四)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
1.加快推动移动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大力鼓励商贸、餐饮、旅游等企业应用移动电子商务,提供即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鼓励传统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移动电子商务平滑升级,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数据分析、价格指数、即时交易、移动支付等服务。
2.推动公共资源向移动平台开放。支持移动电子商务在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运用,依法开放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交管等与民生相关公共资源,促进相关领域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五)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1.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认定一批基础好、有发展前景、成长良好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集中相关政策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打造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创建电商品牌,带动相关领域电子商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