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部署,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国际化,根据《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陕科函外字【2014】186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14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科技合作示范园(基地)、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
请认真对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陕西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
二、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基地申请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要求与多个国别开展合作且与外方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包括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研发、联合培养人才、交流互访、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二)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以及电子版报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电子版请发:kjt_hzc@126.com
(三)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四)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审核并认定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14年8月10日截止。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丈八五路十号 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D516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李艳杨 电话: 81294887
附件:1、《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doc
2、《陕西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doc
3、《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附件3.doc
4、《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附件4.doc
5、《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附件5.doc
6、《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附件6.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