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考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5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

  根据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鄂开办发〔2015〕5号)要求,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130家开发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14家,省级开发区116家。

  二、考评指标

  从创新产出、创新环境、创新活动和创新人才等方面,全省开发区科技创新考评指标体系共设16项指标。

  三、考评方法

  1.数据采集。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考评数据采集(数据基准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由所在市州科技部门审核后行文上报省科技厅。

  2.数据核查。省科技厅会同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考评数据进行核查,并选取部分开发区进行实地核查。

  3.考评排序。科技创新专项考评实行加权汇总百分评定制。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组成考评组,计算各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考评得分。

  四、工作要求

  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考评是全省开发区综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州科技局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发改、统计部门衔接,指导辖区各开发区做好考评指标数据的采集。《湖北省开发区科技创新考评表》(2015年度)一式三份,请于4月10日前行文报省科技厅协调办,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张远钦、李果

  电 话:027-87135797

  E-mail: lig@hbstd.gov.cn

  附件1:湖北省开发区科技创新考评表(2015年度)

  附件2: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考评的通知(鄂科技通〔2016〕14号)

  湖北省科技厅

  2016年3月11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