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兰州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资源科技服务和技术需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6    浏览次数:6

各县(区)科技局,在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甘发〔2012〕16号)的具体要求,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实现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创新人才、技术服务等要素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经济价值,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兰州市科技局决定开展科技资源、科技服务和技术需求的征集工作。征集内容将在兰州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zinfo.com.cn)进行统一发布并面向社会服务。服务绩效将作为财政后补助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中央在兰高校、科研院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转化基地等。

  二、征集内容

  1.科技资源

  ⑴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

  可对外提供检测或操作服务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

  ⑵科技文献

  可对外提供服务的期刊、学位、专利、标准等科技文献数据库、知识库、档案库、科技报告和科学数据等。

  ⑶科技成果

  可对外转化、转让的各类科技成果。

  ⑷咨询专家

  已在省科技厅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登记,可对外提供电话、现场和邮件咨询服务的专家和技术人员。

  2.科技服务

  ⑴研究开发服务

  可对外开展的研发服务、技术难题解决方案。

  ⑵技术转移服务

  可对外开展的技术转移、转让、转化和交易服务。

  ⑶检验检测服务

  可对外提供的各类检验检测服务。

  ⑷创业孵化服务

  可对外提供的创业就业和成果转化服务。

  ⑸知识产权服务

  可对外提供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⑹科技咨询服务

  可对外提供的科技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管理咨询、竞争情报分析、科技查新、文献检索等科技咨询和知识服务。

  ⑺科技金融服务

  可对外提供的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创业投资和企业融资服务。

  ⑻科学技术普及服务

  可对外提供的公益性和增值性科学技术普及服务。

  3.技术需求

  各类机构主要存在的科技类资源、服务和技术需求。

  三、具体要求

  1.各类科研机构和服务实体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应真实可靠,服务过程应真实可信。

  2.征集时间范围为2015年4月至5月,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征集内容,征集完成后进行统一发布。具体征集工作由兰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负责承担。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马小燕 汪泓

  联系电话:0931-8845552

  电子邮件:20363792@qq.com 14958168@qq.com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的科技资源和科技服务,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服务收费标准。

  2.服务内容和成效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 所有的附件均在兰州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zinfo.com.cn)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

  2.可对外服务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登记表

  3.可对外服务的科技文献资源登记表

  4.可对外转化、转让的各类科技成果登记表

  5.咨询专家及技术人员登记表

  6.科技服务登记表

  7.技术需求登记表

  8.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登记表

  兰州市科技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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