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产业字〔2014〕2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做好2013年度农业产业化及一村一品统计工作,全面掌握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3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截至2013年底,在民政、工商或农业部门登记、注册、备案并与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有效对接的农村中介组织,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镇条件的行政村(乡镇)。
二、填报方式
农业产业化统计通过山东省农业产业化信息系统填报;一村一品统计通过全国一村一品统计调查系统填报。系统登录地址、用户名、密码及有关表格等请登录产业化公共邮箱(用户名:sdnytcyh@163.com)下载。
三、填报要求
1.各市要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中介组织、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等基层填报单位,并组织开展好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填报规范、上报及时。
2.各市要认真做好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及时总结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于2月底前报省厅产业化办公室。
3.数据填报务必于2月25日前完成。系统操作中如遇问题,请与软件公司张冬冬联系,电话:0531-85105661。
联系人:张同政
电 话:0531-67866166
邮 箱:sd67866165@163.com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