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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度立项的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0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2013年度遴选的30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团队及承担单位认真执行计划合同,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将对以上团队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依据创新团队计划合同书,检查团队建设主要进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人才培养和引进、科研项目和平台建设情况、国内外学术交流及合作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

  2.省财政专项经费、牵头单位配套经费和其它预算经费到位情况,专项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

  3.牵头单位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服务保障方面对团队的支持情况;团队带头人在提升发展理念、凝练科研目标、构建人才梯队、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

  4.团队组织管理与运行情况,包括团队内部的组织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及其实际运行情况,团队内部协作、交流等活动开展情况。

  二、总体安排

  本次中期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团队自查阶段(7月8日-15日):牵头单位和团队带头人对照团队计划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自查,填写《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见附件),同时搜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

  2.实地检查阶段(7月16日-8月10日):在团队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听取牵头单位和团队带头人关于团队建设情况的汇报,与团队成员及牵头单位进行交流。

  3.总结反馈阶段(8月10日-8月15日):总结团队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研究团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各团队牵头单位和团队带头人,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帮助团队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有关要求

  1.团队牵头单位和团队带头人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团队建设计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各项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应从批准立项之日算起,此前的成绩以及非团队成员取得的各类成果不纳入统计范围。

  2.牵头单位应提供团队专项资金管理和支出的财务资料、团队建设主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由牵头单位汇总装订成册,连同团队建设计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报告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于7月20日前报我厅人事处。

  3.实地检查时,团队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牵头单位财务部门有关人员须参加实地检查情况汇报会,配合检查工作;团队带头人应以PPT形式,重点汇报团队建设的主要举措(制度建设、内部组织、运行机制等)、取得的主要成效。

  4.本次检查结束后,各团队牵头单位和团队带头人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报我厅人事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可登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http://www.sninfo.gov.cn)通知通告中下载填写。

    联 系 人:   赵 英        张 杲

    联系电话: 029-87294180   81776101

    电子邮箱:  stylemon@163.com 

 

  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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