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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5年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5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的总体规划部署,现征集2015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农产品食品安全控制技术合作平台两岸联合资助项目以及半导体照明(LED)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合作平台两岸联合资助项目。

  一、支持重点

  1、农产品食品安全控制技术,主要资助下列研究方向:

  (1)农产品和食品已知有害成分快速检测

  (2)农产品和食品未知有害物筛查

  (3)共同研究制定检测标准

  (4)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

  2、半导体照明(LED)和5G移动通信技术,主要资助下列研究方向:

  (1)半导体照明(LED)

  1) LED照明在农业、医疗、健康照明等领域的应用

  2)LED光通信与可穿戴电子相结合技术研发

  (2)标准检测认证

  1)LED产品的可靠性测试方法研究

  2)LED照明产品的光引擎/模块接口研究及标准化

  3)ELI(高效照明产品)认证

  (3)先进或次世代荧光粉(提高LED照明光效、光品质等核心材料)

  3、5G领域

  (1)无线技术及验证

  1)5G移动通信终端、基站空口关键技术与接口研究与验证

  2)5G移动通信终端零部件接口与测试标准研究与验证

  3)5G移动通信终端应用研究与验证环境开发

  4)5G移动通信终端测试集成电路开发

  (2)未来网络5G体系结构与互联互通技术

  1)5G无线接入网及核心网络结构与接口

  2)5G物联网与未来互联网体系结构与接口

  3)5G网络功能虚拟化、软件定义网络,云计算与未来互联网体系结构

  二、申报须知

  1、两岸各自发布征集通知,双方合作单位应分别向各自征集部门进行申报,单方申报项目无效。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有相关配套资金投入。

  3、合作双方已经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

  4、每个获资助项目的资助上线为100万人民币,资助年限最长为3年。

  5、优先支持有港澳科技机构共同参与的研发项目。同等条件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对台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

  6、大陆提交的申报书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及负责人等信息必须与台湾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

  7、两岸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共同协商确定支持的项目,立项通知将发至各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法

  1、本次申报采取大陆项目单位离线填报、组织(推荐)部门审核汇总提交的方式。请申报人登陆http://pm.istcp.org.cn/DClient.aspx下载安装“单机版填报软件”进行申报。完成软件安装后,请打开软件,点击“项目申报书”->“添加”->勾选“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填写项目申报信息,项目序号请填写“海峡中心与工研院项目”;申报书填写完毕后,请点击“检测”检查是否有漏填内容;上报申报材料时,请点击“导出上报科技部数据”,导出ZIP数据包,刻入光盘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以前曾下载过离线填报软件的,请务必重新下载,否则格式不对。

  2、征集工作台方联系方式为:胡琇情(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两岸工作小组),电话(886)-3-5917646,传真(886)-3-5910139,邮箱schu@itri.org.tw。

  3、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如项目由一个单位牵头、若干单位共同参与,应明确各自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等事宜。

  4、省科技厅向科技部港澳台办推荐共计4个项目,农产品食品安全控制技术合作平台两岸联合资助项目与半导体照明(LED)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合作平台两岸联合资助项目各两项。我厅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过期不予受理)。

  5、项目名称应通俗易懂,不宜过于宽泛,尽量不要出现专业术语的外文缩写。

  6、本次申报的项目将作为2015年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的备选库项目,项目的起始时间统一定为2015年4月1日,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7、 科技部港澳台办将根据项目申报书提供的项目名称、负责人等信息进行查重,如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国家科技计划(973、863、支撑计划、国合专项等)项目(课题),如当年结题的可以提出申请,但需在研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承担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合作处   李艳杨    81294887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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