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奖励全省优秀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6    浏览次数:4

  甘工信发〔2012〕1075号

各市州工信委、各重点用能企业: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写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甘工信发〔2012〕3号)要求,各市州工信委和大部分重点用能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编制工作小组,按时完成了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工作。截至2012年10月中旬,除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平凉海螺水泥公司两户企业未提交报告外,共收到报告44份,其中酒钢公司及其下属3户企业共同编制一份报告,甘肃圣大方舟马铃薯变性淀粉有限公司作为非重点用能企业积极编制了报告。

  按照企业重视程度、报告质量和特色、清洁生产推进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提交时间等方面的要求,经形式审查和综合评审,决定授予《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社会责任报告》2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特等奖;授予《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8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一等奖;授予《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14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二等奖;授予《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20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优秀奖;授予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冯琦、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张建军等24人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先进个人奖。

  组织开展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及先进个人评选,是省工信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3341”项目工程战略,加快工业和通信业领域结构调整和发展循环经济,全面、系统反映我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提升重点用能企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获奖企业和个人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在今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可持续清洁生产,为政府决策咨询建言献策等工作中,创新求实、勤奋努力,做出亮点、做出成效、做出榜样,为建设甘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评选获奖名单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25日

  http://www.gsec.gov.cn/UploadFiles/cszz/2012/12/20121225172807965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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