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七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12-28    浏览次数:2

  京经信委发〔2012〕147号 

  根据《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北京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珍品及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认定办法》,为加强我市工艺美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传承和创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2年9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第七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评审认定工作。在全市报名的基础上,通过北京传统工艺美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办公会批准确认,认定陈江等87人为第七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

  依据《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外省市工艺美术人才来京创办企业或者建立个人工作室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北京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的认定”,本届大师评审中有9名外省市进京工艺大师,经评审符合条件,一同被认定为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

  现将获得第七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第七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名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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