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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自治区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5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试行办法》(桂财教〔2014〕112号)的要求,为推进自治区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更好地发挥专家在联合评议工作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自治区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专家库。现向各单位征集专家人才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类别和条件

  (一)推荐专家的类别分为研究类、管理类和技术类。

  (二)推荐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研究类专家,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相关研究工作与对应类别大型仪器应用高度契合,熟悉与本研究领域相关的若干类大型仪器设备的研发、技术和应用研究等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2.管理类专家,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熟悉若干类大型仪器的应用领域和技术特点,了解同类型进口和国产仪器的性能优劣,具有丰富的大型仪器管理经验。

  3.技术类专家,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10年以上的大型仪器操作经验,全面掌握一类或若干类大型仪器的工作原理和应用特点,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具备一定的大型仪器维修、维护等方面的实践经验。

  4.推荐的专家人才年龄须在57周岁以下,并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

  5.推荐的专家须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办事公正。

  二、推荐的程序

  (一)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广西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专家申请推荐表》,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

  (二)各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报送科技厅;

  (三)科技厅汇总推荐材料,综合平衡,择优入库。

  三、推荐材料的报送

  (一)各单位报送推荐材料包括:

  1.每位推荐人选的《广西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专家申请推荐表》一式1份。

  2.《广西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

  (二)以上1、2点的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并请将1、2点的材料合订成册,共1套。所有文字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

  (三)各单位报送推荐材料截止2014年11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谢敏蓉 韦刚  0771-5324691

  电子邮箱: gxyq2008@163.com

  地  址:南宁市星湖路32号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邮  编:530022

  附件:1.广西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专家申请推荐表

  2.广西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4年10月29日

  

相关下载: 

桂科条字〔2014〕64号关于组织推荐自治区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专家人选的通知.pdf

附件1:申请推荐表 附件2:推荐专家汇总表(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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