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环保字〔2013〕6号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县(市、区)农业局,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13〕97号),为切实做好2013年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实施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省厅制定了“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及具体实施单位要按照省级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组织人员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于2014年1月15日前,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文件形式(一式5份),报送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浦碧雯 王新云
联系电话:0531-81608085
电子邮箱:stglk@sina.cn
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102室
邮编:250100
附件:2800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