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商务厅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 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2    浏览次数:2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综治办《2016年省直单位综治工作要点》,我厅制定了《省商务厅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8日 

 

 省商务厅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6年省商务厅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综治委对平安湖北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健全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为抓手,以维护商务系统各行业领域公共安全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有效防控风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综治能力和水平,维护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稳定,为平安湖北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综治责任。

(一)根据厅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厅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

(二)厅主要领导与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签订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三)把综治工作列入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研究综治工作共计不少于4次。

二、完善制度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源头预防和治理机制建设。针对商务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的源头工程。

(五)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做到案案有排查、件件有记载,有问题随时解决,杜绝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

(六)健全重大不稳定因素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信访条例》、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机关内部人员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以及参与邪教组织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认真履行职责,深化平安商务建设。

(七)深入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系列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文件及会议精神,做到有会议记录、有学习笔记,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及时上报。

(八)严格执行省综治委委员联系点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省综治委《综治联系点工作实施办法》(鄂综治委〔2015〕8号),根据《厅综治联系点工作三年规划》进度安排,定期到本单位综治联系点开展指导和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联系点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给予相应支持。认真总结联系点综治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向省综治委报告。

(九)认真组织实施商务职能综治工作项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好开放型经济安全防控、商务出(国)境人员安全教育及内贸流通行业安全指导3个综治职能项目,维护商务系统各行业领域公共安全。

(十)做好商务领域危爆物品物流寄递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问题和矛盾纠纷的集中治理,严防发生重大安全问题。

(十一)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对外交往中的安全防范。指导我省境外投资企业、机构和外派劳务人员做好境外安保工作,认真开展厅出国(境)团组人员安全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综治能力水平。

(十二)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十三)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大与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平安创建先进经验的力度,继续开展平安机关、平安处室、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向省综治委上报本单位、本系统综治工作动态。

(十四)加强与辖区综治单位共建工作。积极参与厅所在街道、社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加强与辖区综治单位的工作联系,听取辖区单位对我厅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我厅综治工作。

五、强化内部防范,确保机关安全和谐。

(十五)进一步完善厅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十六)加强日常防范工作。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区和生活区的人防、物防、技防各项制度措施。

(十七)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重点时期、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全厅安全稳定。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