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4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重点支持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着力攻克一批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产业发展。

  现将2016年度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申报主体为湖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建有合格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事业单位(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近期科技厅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2、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要求,即:上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上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上年度向统计部门提交的《科技项目情况表》,其余企业提供能够证明研发费支出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或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相关材料。

  4、严格控制项目预算中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原则上对省内已具备仪器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不得作购置预算。

  5、项目支持强度一般为100万元

  7、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受理指南范围以外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 .gov.c 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2、项目推荐。重大项目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高校院所及部分省直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登录省科技厅“在线申报”系统完成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报送至项目受理处室。

  3、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6年5月13日17:00截止。

  三、受理处室及联系方式

  1、受理处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高新处受理光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业、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交通、先进制造等领域项目;

  联系人:粘来霞  027-87135917

  ——农村处受理畜禽、粮食、水产、棉油蔬、林果茶、农业其他等领域项目;

  联系人:朱勇进  027-87135809

  ——社发处受理新药创制与生物制造、中药资源保护与产品开发、大健康产业、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特色资源开发、公共安全保障等领域项目。

  联系人:王恒松  027-87135507

  2、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省科技厅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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