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技创〔2010〕239号
各市(州)经委: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47号)及国家工信部《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的通知》(工信科简函〔2010〕第127号)的要求,我委将组织推荐我省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参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条件的专利进行积极推荐。
二、请将申报书(一式两份)、项目照片(12.5cm×8.5cm,即5?)2份(黑白或彩色均可)及相关材料(含电子版),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
三、我委对申报项目汇总、审查、评选后,将材料统一报送国家工信部。国家工信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按照推荐要求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四、《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及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主页的通知栏下载(http://www.sipo.gov.cn/sipo2008/tz/pingxuan/201005/t20100505_516828.html)。
联 系 人:安 帅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