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实验动物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1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实验动物工作事中事后的监管,根据《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及《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出办法》要求,省科技厅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动物抽查工作。

  一、     抽查范围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使用实验动物及其管理活动。

  二、     抽查工作内容

  1、抽查内容:生产单位主要包括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和生产管理活动检查;使用单位主要包括实验动物环境检测和使用活动检查。抽查中涉及实验动物进出口事项的要单独准备相关资料。

  2、抽查时间范围:主要以目前和近半年情况为主,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将追朔以往。

  三、抽查实施方式

  按照现有单位10%-30%的比例抽取,预计抽取3家左右生产单位和7家左右使用单位。检测采取抽样检测。

  抽查组由省科技厅组织,包括检测人员和管理检查专家。抽查工作在抽查各单位前临时通知。

  四、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情况将在省科技厅网站及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开,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同时,根据抽检情况,对有违法情况的,按照《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将处罚情况予以公开。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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