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4    浏览次数:6

鲁农财字〔2014〕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考核验收办法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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