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充分发挥进口在推动我省产业升级、保障资源能源供应、促进对外贸易平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扩大进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扩大进口规模
(一)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研究制定《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重点鼓励进口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有实力的江西企业加快“走出去”,赴境外开发铜矿砂、铁矿砂、煤炭等资源,建立我省稳定安全的紧缺资源进口渠道。对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企业,省促进进口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政策性资金给予倾斜。(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配合)
(二)鼓励发展加工贸易进口。积极承接境外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大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核心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和科研设备,引导我省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积极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发展,努力提升国际市场份额,扩大加工贸易进口比重。加快加工贸易内销体系建设,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拓展内销渠道。(省商务厅牵头,南昌海关配合)
(三)扩大服务贸易进口。加大对科技、教育、医疗、文化创意等服务贸易进口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全省服务贸易进口规模。鼓励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等重点展会,促进与境外供应商建立进口对接合作机制。(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配合)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四)设立进口促进资金。为支持企业扩大进口,设立省促进进口专项资金。从2014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已享受国家进口贴息政策的除外)。制定《江西省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进口促进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发改委配合)
(五)积极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加强宣传引导,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支持进口的现行政策,特别是鼓励类技术和产品进口贴息、鼓励类进口设备减免关税、对外投资开采的资源产品运回国内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给予补助等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和消费品的进口暂定关税。(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南昌海关配合)
(六)加强进口信贷支持。建立完善银企对接机制,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进口信贷的支持力度。鼓励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安排信贷资金扶持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并提供合理利率。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口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各类直接融资工具。(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改委、省商务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配合)
(七)完善进口信用保险服务。创新进口信用保险业务,积极提供适合企业进口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降低企业进口风险。适度放宽承保条件,进一步简化企业投保手续。降低保费水平,提高承保、限额审批和理赔效率。提高进口开证和有效担保额度,大力推进进口预付款信用保险业务。扩大银行授信额度,支持企业采取赊购方式与境外供应商进行交易。(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南昌营业部负责)
三、优化进口贸易环境
(八)完善口岸通关模式。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改进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创新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开展分类通关和无纸化通关等业务改革,积极争取试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扩大税费电子支付企业适用范围,开展进口商品预审价和原产地预确定工作,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模式适用范围。(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省商务厅配合)
(九)优化检验检疫监管。加快集装箱码头、口岸检验检疫监管等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进口成套设备检验监管程序,提高验放效率。降低相关货物在口岸移箱卸货的查验比例,对低风险进口产品采取抽查方式查验,对部分现场查验需时较长的货物,准予调离口岸到指定场所实施查验。(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省商务厅、南昌海关配合)
(十)简化进口结算制度。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便利、规范银行和企业开展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简化备案登记手续,加快实现进出口收付汇名录信息全国共享。实施分类管理,对新备案企业一律给予A类评级。代理进口项下,委托方可将外汇直接划转代理方,或由代理方购汇。在规定时间内,企业义务性报告无需到外汇管理部门现场,通过系统实时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进口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形势的分析,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经营情况的监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