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4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旨在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区域试验和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科技局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2016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按照申报要求,完成网上推荐并统一行文报省科技厅。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 b s t d . g o v .c 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以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科技研究类项目类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意见、地方科技部门具体推荐意见以附件形式上传电子版(大小控制在50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上传PDF版本,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

  三、申报范围

  主要支持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装备与农业物资、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及其它需要重点转化的成果与技术。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湖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成立2年以上,注册资金须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为推进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原则上支持省内高校院所的成果向企业转化。

  2.企业自筹资金与财政资助经费比例在2:1以上(财政资助资金额度为30至50万元),自筹资金须提供有效证明。

  3.项目申报单位转化的农业科技成果必须在其主营业务范围内,且具备成果转化的平台。

  4.不支持的项目范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科技成果已获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5.近三年承担科技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承担了近两年省级科技计划但未验收(结题)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

  6.原则上支持近三年取得的新成果。重点支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中承接的科技成果。

  7.对于上报材料中的成果鉴定(专利)、合作协议、承担单位登记等情况,请各推荐单位负责认真审核。

  8.严格控制项目预算中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原则上对省内已具备仪器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不得作购置预算。

  五、材料要求

  项目申请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申请书。项目立项后,合同书指标任务将按照申请书内容进行填报,不再修改。

  2.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意见

  推荐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专家组对成果证明文件有效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成果转化的必要性、申报单位转化成果的适合性和可行性等认定意见。

  3.推荐单位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实地论证,对实际情况、申报材料予以审核,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主要对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成果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项目的竞争优势、存在的问题和主要风险做出评价;对本项目资金匹配金额及匹配方式提出意见;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指南提出意见;对项目申报单位运行情况是否真实可靠提出意见。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转化资金项目论证和评审主要依据,申请单位必须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报告中应当包括项目预算及其分解情况,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技术路线、技术经济指标及计划进度,必须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一致。

  5.相关附件

  申请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成果证明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审批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单位要提供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企业章程

  4.申报材料编写顺序

  申报材料的编写顺序是:封面(加盖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公章)、申请书、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首页格式填写。

  六、其他

  1. 2016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

  2.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农村处

  谢德凤    027-87135807

  朱勇进    027-87135809

  陈汉武    027-87135809

  网上申报技术联系方式:027-8726578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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