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经信资〔2014〕56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青岛市发改委、节能办、财政局,有关高效照明产品中标企业:
为切实组织好我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确保完成我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制订了《山东省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省经信委 王 超
电话:0531-86113450
省财政厅 宋雅男
电话:0531-82669767
山东省经济和 山 东 省 山东省人民政府
信息化委员会 财 政 厅 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
山东省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
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圆满完成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9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4年8月底前,以中央财政补贴方式在全省17个设区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400万只,其中,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240万只,中山欧普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70万只,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40万只,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功率紧凑型节能灯15万只,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功率紧凑型节能灯10万只,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端直管荧光灯15万只,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端直管荧光灯10万只。各地区高效照明产品具体推广任务计划分配情况见附件1,实际推广量不得超过计划量。下达各地的推广计划为建议推广量,不纳入节能考核。无法完成计划的市可申请调减,多出的数量调增给有需求的地区。
二、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7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产品价格见附件2、附件3。
三、推广的重点领域和用户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部署,今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时,原则上紧凑型荧光灯(节能灯)产品不在城市地区推广,全部面向县级及以下农村地区。T5直管荧光灯支架不限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