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7    浏览次数:2

鲁农经管字〔2014〕3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研究制定了《2014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2月24日

2014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工会议、农业工作会议的要求,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体制保障。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服务

  (一)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积极探索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工作。研究探索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具体形式。

  (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确保年底前50%以上的村、社区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工作。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研究制定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各地建立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服务网络,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价格监测等服务。

  (四)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指导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加强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调解仲裁工作条件和手段。加大仲裁培训力度,提高仲裁员队伍素质,规范业务工作。加强调解仲裁考核评价工作,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五)扶持和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家庭农场示范场认定管理办法》,通过认定示范家庭农场,引导带动全省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及时掌握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加强对家庭农场发展有关问题的研究。

  二、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督和管理

  (六)落实农民负担监管政策和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2号文件精神,完善监管措施,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农民负担监管“五项制度”,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乱收费的监管。加大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的治理力度,重点解决政府应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转由村级组织承担的问题。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防止乱收费在新的领域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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