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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西安市2015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1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科政发〔2014〕125号),由我局征集推荐西安市2015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

  注:高新区内的不在此范围内,由高新区管委会征集。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月以后出生);

  (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 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有关要求

  1.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推荐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青年科技人才,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骨干优先推荐。推荐人选中,来自企业的科技人才比例不低于1/2。

  2.实行限额推荐。西安市推荐不超过10名。

  四、申报材料

  包括《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需刻录光盘)、单位推荐函。

  受理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方芳

  联系电话:029-86786645

  地址:西安市凤城九路108号2号楼713,进门请带单位介绍信

  

附件: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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